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18 16:30:58
【必备】房屋租赁合同四篇

【必备】房屋租赁合同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20xx年月日至220xx年月日,计个月。乙方居住人数:人,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按每月元结算;结算周期为三个月,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乙方先付第三个月租金给甲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室内物品清单:床、衣柜、桌柜、空调、沙发、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为保障双方权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元,租赁结束时,甲方须交还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设备,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b.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计达15日; e.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f.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如{卫生间,墙壁}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元。

八、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的,应在2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臵,乙方决无异议。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出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XX路XX号院X单元X室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金元/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为 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当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元。租赁期内,每次收取租金乙方需提前半月支付。

第四条:其他费用:合同期间内,乙方承担水、电、装修等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

2、租赁期间,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房屋如遇拆迁合同自然终止,多余房租款甲方退还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空房屋转让、转租,如果乙方私下转让、转租产生的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2、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付甲方合同期内租金40%,押金不退。

3、房屋如遇拆迁,乙方私下所产的转让费与房东无关。乙方不得无理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提前两天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解,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墙上乱贴、乱画、乱打洞,押金不退。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毁损,和房屋拆迁,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租赁期间,乙方如在房屋内装修,合同到期后不得私自拆除,而甲方不负责装修的任何费用。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20xx年05 月 06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1、当事人约定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双方事先约定了具体的处理条款,且该房屋租赁合同属正常终止的情形。在房屋租赁纠纷中,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装修和增设是一种合法的添附行为,对装修和增设投入损失的承担按当事人事先约定处理,这是民法自愿原则和民事权利处分原则在此类纠纷处理中的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86条中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此为确立当事人约定原则的直接法律依据。

在依据当事人约定原则处理承租人的租赁物时,如原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即使当事人事先约定了具体处理条款,笔者认为也不能按约定处理,因为当事人双方对添附物处理的事先约定是基于原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是附条件约定,当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时,当事人原先据以约定的情势已发生变更,若仍按原约定处理,难免危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2、侵权责任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或增设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非财产所有人只有在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财产上从事添附行为,否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房屋承租人只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在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设,实质上已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在交还房屋时,原则上应对承租房屋恢复原状,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上述规定是侵权责任原则的主要依据。

3、过错责任原则。

在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添,但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情形。在此种情形下,必然存在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承租人对租用房屋进行的装修或增设。

(1)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对房屋添置的添附物,由出租人按添附物的现存审计鉴定价值予以折价赔偿。(2)租赁合同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对于承租人添置的添附物应当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无权再向出租人主张折价补偿。

(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承担返还各自所得的财产、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平原则。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出租人应当按公平原则给予承租人进行补偿,即由出租人给予承租人装修物和增设物可利用价值经济补偿,现存鉴定价值与可利用价值之间的差额为承租人的损失,该损失依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如属于拆迁致合同终止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对承租人的补偿,以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额为准,而不存在损失分担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房屋坐落于丽江市 乙方租用 平方米。

二、乙方租房用途: 。

三、租房合同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赁期间租金为每年叁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五、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电费、水费、保安费、卫生费。

六、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作违法经营活动。

八、乙方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继续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义务优先向乙方作出租赁。

九、乙方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期间所作装修房屋及所建房屋无偿赠与甲方使用。

十、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定前,本合同书仍有效。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五万元作为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授权代表(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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